一、项目名称
电脑福利彩票销售场所设立
二、政策依据
《陕西省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实施细则》
三、受理条件
1.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(非国家公职人员),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;
2.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;
3.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;
4.申请位置周边200米以内无中小学、幼儿园;
5.有满足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。原则上应位于建筑物一层,非临时建筑或政府拆迁范围的建筑,申办人对场所拥有所有权或1年以上的使用权;
6.销售场所面积:旗舰店不小于40平方米,福潮店不小于15平方米,专营店不小于10平方米,兼营店彩票区域不小于5平方米。
四、申请材料
1.申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2.申办人本人《无犯罪记录证明》;
3.申办场所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。
五、办理程序
1.申办人向安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提出书面申请;
2.安康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初步审核把关,若不符合受理条件,答复原因申请终止。若符合受理条件,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考察并填写《投注站设立考察、布机意见表》;市中心会议研究布设,同意布设的报1024视频 备案并通知申请人携相关材料办理新增手续;
3.市中心将书面申请通过OA系统上报陕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审批;
4.陕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再次审核把关,若不符合受理条件,答复原因申请终止。若符合受理条件,市中心通知新增站点依据标准建设销售场所;
5.销售场所建成并通过验收后,申办人前往安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签订代销合同,领取投注机设备及代销证并进行业务知识及实操培训。
7.本流程相关内容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,均归属于市福彩中心。
六、受理部门
安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
电话:0915-3250086
地址:安康市汉滨区吉河镇观新村54号(办公楼五楼市场二部)